临海市房屋申请不动产抵押注销登记,需提供以下资料:
1、不动产登记申请书
2、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,包括权利人或法定代表人、负责人身份证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营业执照等(核对原件)
3、授权委托书原件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(核对原件)
4、抵押权人出具的债权消灭证明或者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原件
5、他项权证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
6、其他必要材料。(如:授权委托书为自然人委托的,未到场委托应提供公证材料;境外申请人委托的,应提供公证或认证材料及国安备案材料;外文证明材料提供中文译本)
备注:债权已实现的,可以由抵押权人单方到场申请,但是不得由抵押人单方到场申请。
(编辑整理:临海房产网)